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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第一税务分局所辖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市区税收征管体制的通知》(随政发【2020】5号)精神,市税务局决定对随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所辖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辖调整
  将原随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所辖的企业纳税人、个体工商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调整至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曾都区税务局、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进行管辖(具体以税务机关通知为准)。第一税务分局继续保留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及市融资平台公司及所属公司的税费征管。二、有关事项
  请涉及本次调整的纳税人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2020年5月22日前完成5月份征期的税费申报,并按期缴纳有关款项。
  (二)2020年5月26日至28日期间,携带金税盘、CA以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重新发行,以免影响后期涉税事项办理。
  本次调整,可能给您带来不便,望予以理解支持。如果您在办税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通过拨打0722-3821085电话进行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