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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04日
遗失声明
  本人文烈辉(身份证号码430381195001047116)于2019年9月29日在随州金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随州恒大悦龙台楼盘认购房产房号14-2-101,因本人不慎遗失票据第三联,包括增值税发票2张,收据2张,分别为:1.增值税普票,票号420017135004524262,金额131510.00(壹拾叁万壹仟伍佰壹拾圆整)。2.增值税普票,票号420017135004524436,金额394528.00(叁拾玖万肆仟伍佰贰拾捌圆整)。3.收据,票号7038404,金额394530.00(叁拾玖万肆仟伍佰叁拾圆整)。4.收据,票号7038407,金额263020.00(贰拾陆万叁仟零贰拾圆整)特此声明作废。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与随州金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随州悦龙台楼盘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