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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31日
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是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目标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公共政策,这项公共政策所要解决的是社会公正问题。只有女性在政治、经济、文化及发展机会方面享有与男子同样的权利,男性与女性之间相互尊重、免除压迫、实现共同发展,才能实现性别之间的公正。在性别关系中实现社会公正、男女平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价值观层面上,女性应该享有与男性平等的人格和尊严,反对任何基于性别的偏见和歧视,体现公平、公正、平等的社会价值观。
  2.男女平等的核心是机会与权利的平等。即在尊重差别的前提下追求男女平等,改变的不是生物意义上的性别差异,而是由男女的权力关系所决定的不平等的社会关系;承认男女差别,追求实质平等,而非形式意义上的同等对待。女性与男性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家庭等各方面享有权利与机会的平等。
  3.发展结果的平等。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男女两性之间占有资源不平等、不平衡的现象突出,两性在竞争实力上有较大的差距。要实现男女两性发展结果的平等,即相对平等,就必须对女性发展给予政策上的、机制上的充分保障,促进女性跨越式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使两性发展的差距逐步缩小,使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