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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24日
遗失声明
  潘春旺不慎遗失文峰路13号塞纳左岸4号楼(一期),4幢1单元5层502号的房产证,证号:随州市房权证城区第20130105383号,建筑面积:132.20平方米,声明作废。
  潘春旺不慎遗失位于东城文峰路13号的土地使用权证,证号:随国用(2013B)第4619号,使用权面积:64.8平方米,特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