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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3日
声明
  兹有本公司员工何小强(身份证号429001197801112315),自2021年2月18日起至今,未到公司上班,公司致函通知其上班仍未到公司报到,亦未履行请假手续,已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现本公司与何小强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声明。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随州中心支公司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