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12日
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稽查文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现向以下5家单位公告送达。
请这5家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税务文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内,即视为送达。
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电话:0722-3821366
税务稽查文书公告送达企业名单:
随州市风雅颂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91421300MA49MJ9T94)
随州市强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91421303MA49KX5Y14)
随州市工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91421303MA49K7RW4X)
随州市君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91421303MA49K46C9B)
随州市嘉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91421300MA49K46510)
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1年8月11日
请这5家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税务文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内,即视为送达。
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电话:0722-3821366
税务稽查文书公告送达企业名单:
随州市风雅颂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91421300MA49MJ9T94)
随州市强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91421303MA49KX5Y14)
随州市工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91421303MA49K7RW4X)
随州市君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91421303MA49K46C9B)
随州市嘉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91421300MA49K46510)
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