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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27日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随县自然资规撤〔2023〕1号
湖北建晶矿业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1年6月15日对你单位未按照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治理矿山一案立案调查,并于2021年7月1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随县自然资规执罚〔2021〕34号)。
  根据《湖北省随县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22)鄂1321行审21号裁定结果及《湖北省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鄂随随县检行公建〔2023〕2号检察建议,现作出如下决定:
  撤销我局对你单位作出的随县自然资规执罚〔2021〕34号行政处罚决定。
  联系人:罗怡、胡青松
  电话:0722-3567725
  地址:随县厉山大道
  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