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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11日
我市持续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随州日报讯(通讯员何淼、张娜娜)今年以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做深做实信用体系建设,努力做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信用监管全覆盖,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水平,持续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招标人压实“主体责任”。制定《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招标人信用管理。对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发生失信行为的认定、记录、处理、应用进行了规定。明确招标人有失信行为的,将在有关平台予以公示。对招标人存在失信行为,涉嫌违纪违法的,交有关部门进行相应处理。
  代理机构实行“一企一档”。印发《随州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加强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监管。对招标代理机构实名登记、信用评价方法和标准、异议处理与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信用评价由招标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委员会和综合监管机构四方共同开展,代理机构实行“一企一档”。
  评标专家开展“一标一评”。印发《关于开展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州区域库评标专家项目考评的通知》,加强评标专家动态考核。项目考评由项目监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三方共同考评。目前,已对300余个项目评标委员会进行“一标一评”,有力地促进了评标专家公正客观履职。
  招投标行为发布“负面清单”。发布《随州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负面行为清单》,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行为。《清单》条目式列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等市场主体禁止事项32项,为市场主体参与招投标活动划定了操作“红线”。《负面清单》的发布有利于倒逼各方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