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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27日
“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推进“诉源治理”新格局

  随州日报通讯员 陈彬
  随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降本增效年”工作部署,做深做实诉源治理,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将司法鉴定由“诉中”移到“诉前”,推行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以“小切口”改革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大提升”。
  诉前鉴定试点先行开辟诉源治理新路径
  2022年11月,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随县法院进行诉前调解,双方就车损金额争执不定,特邀调解员引导双方在诉前调解阶段采取“诉前鉴定”,鉴定结果出后,双方很快就赔偿事宜协商一致并握手言和。
  随县人民法院率先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运用“诉前鉴定”工作模式,在长达5个月的试运行期间,总结了不少工作经验和办法,并结合办案实际反馈,制定了《随县人民法院诉前鉴定工作指引》,将司法鉴定由“诉中”移到“诉前”。该工作指引将侵权类案件、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和待证事实需要通过鉴定意见证明的其他民事纠纷纳入诉前鉴定受理范围,由专业法官组建诉前鉴定工作组,引导当事人在诉前通过司法鉴定,厘清诉调空间,对自身的诉求进行合理预判,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
  诉前调解激发潜能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
  建立“人民法院+民商事调解委员会”联动联调工作机制,特邀调解员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在诉前调解阶段,促使双方当事人明确争议焦点,在有明确鉴定意见的情况下,厘清事实,加快矛盾双方在诉前达成和解意向,最大限度简化矛盾纠纷的解决流程,缓和双方矛盾,努力让纠纷止于诉前,推动便民利民举措落到实处。
  推动诉调有效对接推动审判质效大提升
  今年5月,随县法院出台了《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快速甄别启动诉前司法鉴定程序,及时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诉前鉴定工作与诉前调解、立案审判工作流程无缝衔接。在诉前联调阶段引入司法鉴定程序,明确相关案件事实,在有明确鉴定意见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对于案件事实及自身是否处于诉讼证据的优势地位都有更清晰的认识,可以根据鉴定意见明确诉讼标的,使诉讼请求更加明确具体、争议焦点更加清晰;调解不成的,诉讼中可直接采用诉前鉴定意见,减少了当事人诉讼成本,极大提高审判质效。
  自全面推行诉前鉴定工作以来,随县法院共受理诉前鉴定案件39件,在鉴定意见作出后,诉前调解达成协议21件,撤诉1件,进入诉讼程序22件,平均审理时长缩短28天。“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是随县法院践行多元解纷机制、深化诉源治理的一次生动实践,更是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有效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