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6日
曾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注销不动产权证的公告
经曾都区万店镇高庙村委会申请,2021年5月1日在曾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的林权不动产权初始登记:鄂(2021)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28081号,面积172亩;鄂(2021)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28082号,面积54亩;鄂(2021)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28083号,面积74亩。现经曾都区林业局复查核实,上述不动产权证与曾都区万店镇高庙村委会刘祖成、杨才洪、廖成均等农户的林地权属重叠,系申请人办理林权初始登记时提供的材料不实导致。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以及《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林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07]33号)的有关规定,我中心于2023年10月8日向曾都区万店镇高庙村委会送达了《关于配合办理注销不动产权证的通知》,但万店镇高庙村不予配合注销登记。现我中心将依职权注销证号为鄂(2021)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28081号;鄂(2021)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28082号;鄂(2021)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28083号的三个不动产权证。
现将上述《不动产权证》注销进行公告,如对上述不动产权证注销有异议的,可于60日内曾都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于6个月内向曾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现将上述《不动产权证》注销进行公告,如对上述不动产权证注销有异议的,可于60日内曾都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于6个月内向曾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曾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