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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26日
强法治之力 护府河之安
——看我市政法系统如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


  随州日报通讯员 涂玲
  随州地处长江、淮河流域交汇地带,是府澴河干流府河的源头,市域内有涢水、氵厥水、淮河、澴水四个三级流域片区,肩负着保障淮河水生态、防治鄂北水灾害、维护武汉水安全、治理府河水环境的重任。近年来,随州市深入贯彻省委关于流域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湖北省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具体措施》,着力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力确保流域河湖安澜、府河清水东送,为全省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坚持依法规划锚定流域治理“坐标系”
  随州市有780余条大小河流、705座水库,自然条件下无客水过境,受地理和气候影响,既易出现连年旱,又易发生“坨子雨”,对流域综合治理提出很高要求。
  随州市委市政府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依法规划、依法治理挺在前面,在法治化轨道上明确流域治理路径体系、完善流域治理制度供给。
  随州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提出围绕府澴河流域确定的“底图单元”,上下游统筹、左右岸协同、干支流联动,统筹推进治山理水营城;随州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随州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要求全市坚持省委以流域治理统筹“四化同步”发展的路径指导,标本兼治谱写流域治理新篇章,城乡兼顾构建市域治理新格局;随州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以流域综合治理牵引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强调围绕市域四个三级流域片区,有重点地推进流域综合治理。
  随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随州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并依法作出决议,要求紧紧围绕流域治理,确定安全的负面清单和发展的正面清单,细化实化工作清单和项目清单,牢牢守住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等底线。
  随州市政府将流域治理作为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一章,聚焦“治山理水、显山露水”,严格保护大洪山、桐柏山等流域水源地,推动全域争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编制出台《随州市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2023-2035年)》等文件,以流域为单元推进河流系统治理。
  随州市委政法委自觉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组织开展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政治轮训,面向市、县政法机关全体班子成员和市直政法单位全体科室负责人,传达贯彻全市流域综合治理相关部署,督促各级政法机关将提升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更好保障流域综合治理的工作责任压实到每名政法干警;将法治服务保障流域治理相关要求,作为《2023年全市政法工作要点》《2023年随州市平安建设工作要点》等年度计划重要内容,推动市委工作安排落实落地。全盘规划、精细筹划的线条越描越清晰,成为随州流域治理的重要先导和保障。
  坚持依法打击攥紧流域治理“硬拳头”
  法规制度的刚性,需要通过依法打击的“硬度”来体现。在随州市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下,全市政法各单位强化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同配合,出重拳打击危害流域治理的违法犯罪行为,彰显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鲜明导向。
  随州市委政法委制定实施《2023年随州市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对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开展常态化专项治理,实施打击整治“沙霸”“矿霸”黑恶犯罪、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等专项行动,对10起非法采砂(矿)问题立案调查,在促进政法机关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协作配合中深化行业整治、赋能流域治理。
  随州市公安机关建立定期会商研判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针对污染环境、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涉河湖突出违法犯罪的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非法捕捞刑事案件5起,抓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嫌疑人6名。
  随州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影响随州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的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受理审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28件54人;办理流域治理公益诉讼案件61件,1件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入选最高检“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1件案件被省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专栏“个案推介”栏目采用。
  随州市法院系统研究出台《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的若干措施》,2022年以来审结涉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破坏环境资源案件58件,审理的刘某某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传递维系流域生物多样性的鲜明导向,在全社会引起良好反响,获评湖北法院环境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坚持依法保障打造流域治理“蓄能池”
  随州市政法机关秉持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的理念,积极提升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司法服务保障水平。
  强化党委政法委统筹协调职能。随州市委政法委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办落实职能,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甘国栋在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上,对统筹做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进行强调部署,带头履行均水河市级河长责任,形成了以上率下示范效应。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专题学习贯彻《湖北省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具体措施》,积极协调推进“河湖长+检察长+警长”等多方联动,凝聚起握指成拳工作合力。
  明确自然资源办案规范。随州市公安局结合深入推进打击防范破坏环境资源保护专项行动,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印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部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办法》,在对自然资源类案件涉案物品、野生动植物的品种、保护级别及生长环境的认定、主管部门的责任和工作要求等方面予以明确,为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部门和公、检、法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方面进行了系统、全面规范,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指导意见。
  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随州市检察系统推行毁林犯罪“补植复绿”“增殖放流”从轻处罚等机制,促进受损生态修复,督促恢复林地、耕地、水域、湿地,督促关停、整顿污染破坏环境的企业、养殖场。今年6月,广水市法院、检察院、林业局首次联合创设“广水市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落实生态修复资金418万元,覆土1.8万方,补植林木40余万株,生态修复面积300余亩,通过追诉犯罪、修复生态、监督依法行政融合履职,让过去因违法占地后一片狼藉的牛脊山重新焕发出蓬勃生机。
  深化案件集中审理改革。随州市法院系统在充分发挥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的同时,统筹适用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建立河流源头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建立“打击+修复+监督+预防”的生态环境修复机制,推行流域涉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集中审判模式,将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案件28个罪名,涉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和生态破坏责任纠纷等民事案件及政府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渔业、水利等部门为被告涉环境资源保护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不作为、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等案件,集中到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审理,统一案件受案范围和裁判尺度,让相关案件审理更规范、更高效。
  坚持依法引导唱响流域治理“协奏曲”
  流域综合治理中,群众是受益者也是参与者。随州市政法机关多措并举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引导齐抓共管保护水域样态,让守护青山碧水成为全市上下的广泛共识。
  依托“板凳会”“村湾夜话”“家常点”等各种形式的普法阵地,积极宣传和推动流域综合治理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群众现场法律咨询5000多次,发放宣传物品2000余份,培训乡村“法律明白人”3000余人,引导群众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
  在流域内的重点镇建立公益诉讼示范基地、法治教育基地和生态修复基地,做实“益心为公”平台,征集志愿者187人、线上受理线索立案28件,成为渗透到流域治理微单元的“宣传广播”“监督探头”。今年5月,曾都区检察院针对通过“益心为公”平台发现的一条线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村民代表等,在洛阳镇千年古银杏树下召开听证会,既让“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模式深入基层,也让保护生态、人人有责的理念深入人心。
  随州市还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关于河湖保护的法律法规,将河湖巡查、普法宣传、依法治理有机结合起来,营造全社会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今天的随州,从桐柏山到大洪山,山绿景美;从涢水到氵厥水,水清河畅。随州市政法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以贯彻落实省委和省委政法委部署要求为依托,拿出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服务保障流域综合治理,切实通过法治力量,将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画卷越绘越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