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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3日
随州市关于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批交办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备注序号地区举报的主要内容下一步工作责任单位2查处情况随县
  随县三里岗镇刘店中学内有一家造纸厂(没有名称),在生产期间会偷排污水,排放污水的时间段基本都在晚上,已经向市民热线和12369反映多次,得到的回复是已经拆除,但实际上还在生产。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2023年12月16日,随县成立联合专班到信访人反映的三里岗镇刘店中学火纸厂进行现场核查。经查,2023年11月9日,随县三里岗镇政府接市长热线投诉反馈,三里岗刘店原中学内有一个火纸厂,随县三里岗镇政府核实情况后,发现该厂存在非法生产、排放废水的行为,立即对该火纸厂下达《责令限期停工整改的通知书》。该火纸厂收到通知后未按要求执行停产措施,继续非法生产。2023年11月20日,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接到投诉电话后,立即对该对火纸厂进行查处,并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随环随责改字〔2023〕134号),责令该厂拆除车间内的生产设备。该火纸厂于11月21日对加热炉和生产设备进行拆除,于11月22日对沉淀池进行整改。通过调阅国网随县供电公司三里岗供电所用电信息后(该厂用电开户信息:随县刘店永盛木业加工厂),确认2023年12月该厂每日用电量均在10度左右,属于正常的生活用电量。
  责令该火纸厂立即拆除车间内的全部火纸生产设备,实施“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同时,严格巡查监管,强化督办落实,确保该火纸厂按要求取缔到位。随县人民政府
  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2月15日(第二批)交办我市的2件信访问题,截至12月22日,已办结0件,其中,查处属实的2件,不属实0件,责令整改1件,立案处罚0件,拘留0人,问责0人,约谈0人。(截至2023年12月22日10时)备注序号地区举报的主要内容下一步工作责任单位1查处情况高新区
  随州市高新区淅河镇碑岗村七组犇星化工厂距离居民不到50米,疑似生产农药产生浓烈气味,导致居民生病。
  2023年12月15日,高新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对湖北大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该公司正常生产。调查情况如下:关于产生浓烈气味问题该公司生产废气排放因子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化氢、氨、颗粒物等,现场检查时1期、2期磷化车间、二乙酯车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在二乙酯车间外能闻到轻微异味。该公司2023年7月10日的自行《检测报告》(SW〔检〕字202306022号)显示,有组织外排废气(氯甲烷、氯化氢、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均符合国家规定限值。信访人反映气味问题属实。关于厂居距离问题。湖北大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厂界外距离最近的居民区为淅河镇碑岗村七组宋家湾(直线距离109.29米),属化工园区拆迁范围。目前宋家湾居民拆迁协议共签约104户,尚有4户居民未达成拆迁协议,已拆除6栋12户房屋。关于废气排放导致居民生病问题仅凭信访人描述,无法证实居民生病与企业外排废气有关联性,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很难排查清楚二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综上,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综合上述调查情况,信访人所反映的异味主要来源于湖北大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酯化车间的副产品氯化铵味道。现场调查时,厂界内二乙酯车间外能闻到异味。针对此问题,高新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已于2023年6月14日对湖北大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随环高监〔2023〕改-13号),要求该公司针对酯化车间氯化铵产生异味工段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目前二期二乙酯车间氯化铵下料工段废气收集改造已到位并投入使用,一期改造正在组织实施中。高新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已于2023年12月11日、12日,委托湖北钟环达检测公司对湖北大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时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开展了昼夜监测,待监测报告出具后,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处理措施。下一步,高新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将督促湖北大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加快进度,尽快完成一期二乙酯车间氯化铵下料工段废气收集改造,持续完善废气收集治理措施,以确保废气得到进一步有效治理,督促企业切实承担起环境治理责任,积极公示自身污染治理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青春化工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将有序开展附近居民的拆迁工作。通过积极促进加强企业和居民沟通交流,回应群众诉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综合上述调查情况,信访人所反映的异味主要来源于湖北大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酯化车间的副产品氯化铵味道。现场调查时,厂界内二乙酯车间外能闻到异味。针对此问题,高新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已于2023年6月14日对湖北大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随环高监〔2023〕改-13号),要求该公司针对酯化车间氯化铵产生异味工段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目前二期二乙酯车间氯化铵下料工段废气收集改造已到位并投入使用,一期改造正在组织实施中。高新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已于2023年12月11日、12日,委托湖北钟环达检测公司对湖北大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时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开展了昼夜监测,待监测报告出具后,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处理措施。下一步,高新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将督促湖北大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加快进度,尽快完成一期二乙酯车间氯化铵下料工段废气收集改造,持续完善废气收集治理措施,以确保废气得到进一步有效治理,督促企业切实承担起环境治理责任,积极公示自身污染治理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青春化工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将有序开展附近居民的拆迁工作。通过积极促进加强企业和居民沟通交流,回应群众诉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高新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2月14日(第二批)交办我市的1件信访问题,截至12月21日,已办结1件,其中,查处属实的1件,不属实0件,责令整改1件,立案处罚0件,拘留0人,问责0人,约谈0人。(截至2023年12月21日10时)1曾都区
  曾都区万店镇横山村老庄子随州市翔龙石英有限公司石英酸洗厂,在生产期间,1.全天产生噪音扰民;2.生产期间产生的污水都排进附近农田内。
  2023年12月17日,工作专班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公司没有进行生产,院内堆放少量石英石原料及产品。酸洗生产线产生废水通过管网全部进入废水收集池,收集池总容积约840立方米,只设置进水口没有出水口,废水经沉淀池、循环池、中和池多级处理后全部回用,没有发现设有其他管网外排或从收集池溢出外排情况。用PH试纸对收集池中的废水进行测试,显示池水PH呈中性。信访人反映的生产期间产生的污水都排进附近农田内容不属实。该公司正在建设中,封闭生产车间尚未建成,在设备调试生产中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综上,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一是要求该公司落实企业环境主体责任,按“环评”及审批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全收集、全处理、全回用,严禁外排。二是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一旦发现废水外排、噪声超标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查处。万店镇人民政府、区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