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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25日
我市承接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实施方案出台
  随州日报讯(全媒记者张清、通讯员蔡作栋、胡军)1月18日,《随州市人民政府承接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实施方案》印发(下简称《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市正式启动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工作。
  2023年11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用地审批权委托改革的通知》,随州市等8个市(州)人民政府以及4个省直管市、县级市人民政府获得了建设用地审批权。
  作为试点市(州)之一,我市积极做好省政府审批权限下放承接,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用地审批权委托改革的通知》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深化用地审批权委托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我市承接委托审批事项包括: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及对应范围内属于省人民政府批准权限内的土地征收审批事项。
  《实施方案》明确实行分级审查属地负责制,明确了审批流程,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强化领导、夯实责任,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切实做好建设用地报批审查审批工作,确保相关用地审批权“接得住、管得好”。要求依法行政、严格审查,确保报批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征收土地符合公共利益。
  《实施方案》要求,严格监管、强化督促。市政府将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结果,对存在申报资料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审查把关不严等导致违法违规审批用地、侵害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的,或连续2年评估考核处于末等次,暂停受理该地区各类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