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12日
曾都区税务法治专员高效调处争议
随州日报讯(通讯员吴文慧、裴文斐)“税务法治专员的讲解有理有据,这次处罚结果很合理,我接受!”近日,湖北随州某生活服务公司负责人张某在收到税务部门的处罚决定后,心服口服地说。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曾都区税务局东城税务分局在对辖区企业开展风险排查时,发现某生活服务公司的申报纳税情况存在风险疑点。经过核查,发现该公司所属期为2024年2月的个人所得税未按期进行申报,虽催报提醒但该公司仍未在责令限期内改正,面临处罚。根据《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条例,东城税务分局拟对其个人所得税未申报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000元。张某认为处罚过重,向曾都区税务局提出申诉。
收到企业申诉后,本着对纳税人合法权益负责的态度,曾都区税务局迅速组织税务法治专员详细调查了解情况。经过细致核查,税务法治专员发现这项违法行为处理时间跨越《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前后,即在2024年4月1日文件生效前已经发生但尚未处理完毕,在实施后进行处理,应当适用原裁量基准。然而,根据现行《裁量基准》中“执行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原则,此项处罚仍可以适用。税务法治专员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针对处罚金额提出调解建议,双方均表示接受。
今年以来,曾都区税务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出税务法治专员解民忧项目,通过开展税务执法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提升执法质效,优化税务营商环境。
该局统筹全区税务系统公职律师、法治指导员、法律专业人员、法制部门业务骨干等19人组建税务法治专员队伍,构建“税解忧工作室+税务法治专员”模式,遇到涉税执法疑难问题由税务法治专员审核把关,提升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和执法结果的公信力。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曾都区税务局东城税务分局在对辖区企业开展风险排查时,发现某生活服务公司的申报纳税情况存在风险疑点。经过核查,发现该公司所属期为2024年2月的个人所得税未按期进行申报,虽催报提醒但该公司仍未在责令限期内改正,面临处罚。根据《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条例,东城税务分局拟对其个人所得税未申报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000元。张某认为处罚过重,向曾都区税务局提出申诉。
收到企业申诉后,本着对纳税人合法权益负责的态度,曾都区税务局迅速组织税务法治专员详细调查了解情况。经过细致核查,税务法治专员发现这项违法行为处理时间跨越《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前后,即在2024年4月1日文件生效前已经发生但尚未处理完毕,在实施后进行处理,应当适用原裁量基准。然而,根据现行《裁量基准》中“执行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原则,此项处罚仍可以适用。税务法治专员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针对处罚金额提出调解建议,双方均表示接受。
今年以来,曾都区税务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出税务法治专员解民忧项目,通过开展税务执法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提升执法质效,优化税务营商环境。
该局统筹全区税务系统公职律师、法治指导员、法律专业人员、法制部门业务骨干等19人组建税务法治专员队伍,构建“税解忧工作室+税务法治专员”模式,遇到涉税执法疑难问题由税务法治专员审核把关,提升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和执法结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