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24日
14天“遗漏”刑期在法律阳光下“现身”
随州日报通讯员 李俊阳
日前,随县检察院收到襄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的反馈,罪犯甘某审判前被羁押的14日得以折抵刑期,刑期计算错误问题已依法纠正,这既充分保障了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又有效促进了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2024年10月23日,随县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襄南监狱服刑人员甘某反映其刑期计算错误的监督线索,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立即启动法律监督调查程序。通过对原案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和侦查卷宗进行细致审查,检察官了解到,甘某于2022年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刑事拘留,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内又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3年再次被刑事拘留。然而,原审法院在计算甘某刑期时,仅对其2023年的刑事拘留期限予以折抵刑期,而2022年被刑事拘留的期限未予折抵,刑期计算问题可能就出现在这里。
为进一步调查核实,检察官与法院承办法官积极会商,调取对该案法律文书原件并仔细核对,就如何正确计算、折抵服刑人员甘某在判决执行前的羁押期限进行深入的讨论分析。最终确定甘某于2022年被刑事拘留的14天未予折抵刑期,其刑期计算确实存在错误。随县检察院立即向原审法院制发了书面监督意见,法院采纳了该意见并迅速进行了纠正,第一时间将更正后的执行通知书送达至随县检察院和甘某服刑的监狱。
无执行,不正义。近年来,随县检察院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不断优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模式,积极畅通与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等监管机构的沟通渠道,做到检察监督与保障人权并重,全力守护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让法律的阳光照亮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为促进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司法公信力上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日前,随县检察院收到襄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的反馈,罪犯甘某审判前被羁押的14日得以折抵刑期,刑期计算错误问题已依法纠正,这既充分保障了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又有效促进了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2024年10月23日,随县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襄南监狱服刑人员甘某反映其刑期计算错误的监督线索,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立即启动法律监督调查程序。通过对原案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和侦查卷宗进行细致审查,检察官了解到,甘某于2022年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刑事拘留,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内又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3年再次被刑事拘留。然而,原审法院在计算甘某刑期时,仅对其2023年的刑事拘留期限予以折抵刑期,而2022年被刑事拘留的期限未予折抵,刑期计算问题可能就出现在这里。
为进一步调查核实,检察官与法院承办法官积极会商,调取对该案法律文书原件并仔细核对,就如何正确计算、折抵服刑人员甘某在判决执行前的羁押期限进行深入的讨论分析。最终确定甘某于2022年被刑事拘留的14天未予折抵刑期,其刑期计算确实存在错误。随县检察院立即向原审法院制发了书面监督意见,法院采纳了该意见并迅速进行了纠正,第一时间将更正后的执行通知书送达至随县检察院和甘某服刑的监狱。
无执行,不正义。近年来,随县检察院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不断优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模式,积极畅通与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等监管机构的沟通渠道,做到检察监督与保障人权并重,全力守护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让法律的阳光照亮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为促进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司法公信力上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