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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18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更正公告
  出卖人武汉昌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3日向买受人夏华梅出售位于广水市佰特公寓商铺(合同编号:GS091223SW-1),已于2010年1月19日在广水市房产管理局、广水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本商品房买卖合同因出卖人存在书写错误,应予以更正。
  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条,第4页第2行,房产坐落位置写为“第1幢SW-1号房”。现将本房产坐落位置更正为“广水市应山市标南侧(佰特公寓)幢号:1;房号:106、B106”。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至武汉昌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买受人与出卖人将予以申请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三眼桥路134号澳门苑3单元5层1室
  联系方式:17371244113
  特此公告。
  公告人:武汉昌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夏华梅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