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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25日
信息
  公告
  湖北全龙联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国民大厦小区(位于湖北省广水市应山街道办事处东大街,原称红太阳小区),现有部分商铺【负101铺:面积1744.16㎡;一楼商铺(101铺):面积8.35㎡;一楼商铺(103铺):面积93.79㎡;二楼商铺:面积2759.02㎡;四楼商铺:面积2944.84㎡;五楼商铺:面积2948.76㎡】和住宅【1-1-702:面积115.02㎡;1-1-802:面积115.02㎡;1-4-1402:面积102.99㎡;1-4-1502:面积102.99㎡】未对外销售。从此公告之日起,还有意购买该小区商铺与住宅的业主,需与我公司签定加盖我公司公章的书面购房合同并备案;同时,将购买款支付到我公司对公账户上(开户名:湖北全龙联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建 行 车 站 路 支 行 ,账 户 :42001813737059336688),否则一切
  买卖行为皆无效。
  特此公告。

湖北全龙联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9日



  遗失声明
  随州市火眼金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原公章名称:随州市火眼金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声明原公章作废。

  公告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中小银行改革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促进地区中小银行高质量发展,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批准,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93634.1125万元,以下简称“湖北随州农商银行”)吸收合并随县楚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100万元,以下简称“随县楚农商村镇银行”)。
  随县楚农商村镇银行全部资产、负债、机构、业务、员工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由湖北随州农商银行承继,吸收合并后湖北随州农商银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634.1125万元。
  原随县楚农商村镇银行营业网点在原址改建为湖北随州农商银行营业网点,所有业务正常开展,账户、卡、折、存单正常使用,金融服务不会中断,客户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对于本公告的相关内容,如有疑问,可通过如下方式联系咨询:
  联系人:包经理 0722-3241978 15972789661

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4日



  公告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中小银行改革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促进地区中小银行高质量发展,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批准,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93634.1125万元,以下简称“湖北随州农商银行”)吸收合并随县楚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100万元,以下简称“随县楚农商村镇银行”)。
  随县楚农商村镇银行因吸收合并而解散,其全部资产、负债、机构、业务、员工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由湖北随州农商银行承继。
  原随县楚农商村镇银行营业网点在原址改建为湖北随州农商银行营业网点,所有业务正常开展,账户、卡、折、存单正常使用,金融服务不会中断,客户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对于本公告的相关内容,如有疑问,可通过如下方式联系咨询:
  联系人:黄经理 0722-7515111 15871803955

随县楚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24日



  公告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中小银行改革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促进地区中小银行高质量发展,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批准,湖北广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6760万元,以下简称“湖北广水农商银行”)吸收合并广水楚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100万元,以下简称“广水楚农商村镇银行”)。
  广水楚农商村镇银行全部资产、负债、机构、业务、员工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由湖北广水农商银行承继,吸收合并后湖北广水农商银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760万元。
  原广水楚农商村镇银行营业网点在原址改建为湖北广水农商银行营业网点,所有业务正常开展,账户、卡、折、存单正常使用,金融服务不会中断,客户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对于本公告的相关内容,如有疑问,可通过如下方式联系咨询:
  联系人:熊经理 0722-6261020 13235518554

湖北广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4日



  公告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中小银行改革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促进地区中小银行高质量发展,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批准,湖北广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6760万元,以下简称“湖北广水农商银行”)吸收合并广水楚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100万元,以下简称“广水楚农商村镇银行”)。
  广水楚农商村镇银行因被吸收合并而解散,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网点、员工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由湖北广水农商银行承继。
  原广水楚农商村镇银行营业网点在原址改建为湖北广水农商银行分支机构,所有业务正常开展,账户、卡、折、存单正常使用,金融服务不会中断,客户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对于本公告的相关内容,如有疑问,可通过如下方式联系咨询:
  联系人:李女士 0722-6382669 18808660512

广水楚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