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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11日
随州市多部门联合出台意见依法治理恶意投诉举报行为
  随州日报讯(全媒记者徐军国、通讯员汪师宇)近日,随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发布了《随州市依法处置恶意投诉举报行为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行为,遏制以牟利为目的的恶意投诉举报,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全面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明确界定标准,精准识别恶意投诉举报。《意见》明确了恶意投诉举报行为的界定标准,具体为:购买商品数量明显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且无法合理解释;明知商品有问题仍购买以获得赔偿;短期内反复购买相同商品索赔;投诉举报内容呈现格式化、专业化特征;通过夹带、调包、造假等恶意制造虚假事实进行敲诈勒索等十三种情形。
  分类处置,依法规范投诉举报处理流程。对于认定为恶意投诉举报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终止调解等处理,同时对投诉举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核查。各部门将建立恶意投诉举报异常名录,实现信息共享互认,但不向社会公开,依法保护个人信息。《意见》强调审慎适用行政处罚,对经营者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形,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对于涉嫌敲诈勒索、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部门联动,形成协同治理合力。《意见》建立了市场监管、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实现对恶意投诉举报行为的合法合理合规处置。法院将严格区分恶意投诉举报与普通消费争议,不予支持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检察院将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公安部门将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司法行政部门将严格审查行政复议申请;信访部门将做好信息推送和转办工作。
  《意见》自2025年8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该《意见》的出台与实施,不仅为职能部门精准甄别和处置恶意投诉举报提供了明确指引,有效减轻了守法经营者的不合理负担,保障其能够心无旁骛地开展生产经营,更有助于将有限的行政和司法资源集中于解决真正的消费纠纷和打击实质性违法行为,从而提升监管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