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01日
登记十载 服务随行
  十一、不动产权证丢了怎么办?
  不动产权证书丢失,可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补办,也可以通过“鄂汇办”线上渠道申请办理。线下办理需填写申请表,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有共有权人的需要共同到场,在门户网站刊发遗失声明后,即可补发新证,补证业务可即时办结。线上补换证可登陆“鄂汇办”,选择随州地区不动产专区,人脸识别后进入“我要办”之“其他登记”,选择补办证,按流程填写即可。
  温馨提示:根据《民法典》第217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丢失或损毁会给产权人带来诸多不便和潜在的法律风险,若不动产权属证书不慎遗失或灭失,建议及时申请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