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5日
信息
遗失声明
湖北金隆工贸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原公章名称:湖北金隆工贸有限公司,声明原公章作废。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2003)曾破字第22号-2503
因随州市机电设备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由管理人执行完毕,管理人于2025年12月23日提请终结随州市机电设备公司破产程序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5年12月23日裁定终结随州市机电设备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23日
劳动合同暂停履行通知
柴鹏(身份证号:421381198708111719)先生:
因您存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劳动合同暂时停止履行之情形,我司决定自2025年12月4日起暂时停止履行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暂停期限至导致暂停情形消失之日。
劳动合同暂停履行期间,因您无法提供正常劳动,我司无需向您支付劳动报酬,亦不再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劳动合同暂停履行期间,您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未能缴纳导致的任何损失以及您造成自身或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全部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2025年12月24日
湖北金隆工贸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原公章名称:湖北金隆工贸有限公司,声明原公章作废。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2003)曾破字第22号-2503
因随州市机电设备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由管理人执行完毕,管理人于2025年12月23日提请终结随州市机电设备公司破产程序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5年12月23日裁定终结随州市机电设备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23日
劳动合同暂停履行通知
柴鹏(身份证号:421381198708111719)先生:
因您存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劳动合同暂时停止履行之情形,我司决定自2025年12月4日起暂时停止履行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暂停期限至导致暂停情形消失之日。
劳动合同暂停履行期间,因您无法提供正常劳动,我司无需向您支付劳动报酬,亦不再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劳动合同暂停履行期间,您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未能缴纳导致的任何损失以及您造成自身或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全部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