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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9日
家装废弃物再也不能随意处理了!
《随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出台
  随州日报讯(通讯员聂少峰、高菁艳)“我现在才知道,房屋装饰装修的废弃物也属于建筑垃圾,不能混入生活垃圾,也不能私自随便处理。”家住随城舜井大道正在装修房子的张女士表示。近日,《随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对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消纳、处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该《办法》经市政府五届九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从根本上解决建筑垃圾处置秩序混乱、监管链条不健全等问题,我市在借鉴其他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处置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随州实际,制定出台了《办法》,以规范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领域秩序,构建全流程规范、全链条监管的治理体系。
  《办法》涵盖建筑垃圾源头管理、运输管理、消纳回填、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其主要特点体现在四个方面: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制度,明确分类收集、堆放、处理要求;推行市场化定价机制,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推广智能环保运输模式,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和智能监控设备;构建多元监管体系,整合部门执法、信息化监控、信用约束、社会监督等手段,形成治理合力。
  《办法》聚焦城市治理需求和文明城市创建目标,推出多项创新举措:实行分类处置核准,按照不同阶段(产生、运输、处置)核发处置核准证,实现精准监管;大幅提高违法处罚力度,对施工单位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未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最高罚款可达100万元;全面推行电子“三联单”制度,依托智慧渣土平台实现运输车辆全程监控与数据共享,覆盖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扩大基层巡查责任主体,构建权属单位、物业、社区共同参与的监管网络;建立并联审批机制,将建筑垃圾产生核准与施工许可同步办理,提升服务效率。此外,针对居民装饰装修垃圾管理空白,明确责任主体与堆放点位,完善日常处置机制。
  该《办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市建筑垃圾治理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智能化、精细化新时期,为改善城市市容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