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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06日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谭铁军同志为随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6年1月5日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
  谭铁军同志为随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