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年05月14日
万元“淘金”梦碎迪拜
随州日报讯(通讯员何春林)“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出国务工本是为了改善生活,不料却落入“黑中介”陷阱,竹篮打水一场空。近日,曾都法院高新区法庭审结一起涉出国务工委托合同纠纷案,依法判决被告王某全额返还原告吴某介绍费13000元,用司法力量为务工人员筑牢权益“防护墙”。
2021年,吴某听闻出国务工收入可观,便找到自称有“海外渠道”的王某。王某向其承诺,交钱就能安排国外高薪工作,还包办签证。吴某信以为真,当即支付5000元“出国押金”。后王某迟迟未能为吴某办理签证。次年2月,吴某满怀期待自行办理签证抵达迪拜,又按王某要求补交8000元“岗位预留金”。然而,当吴某兴冲冲赶到王某指定的“工作地点”时,却被工作人员当场泼了冷水:“我们不认识这个人,也不招工!”吴某不仅工作没着落,还倒贴了路费和介绍费。他多次联系王某要求退款,对方却以“已经安排了工作机会”为由百般推诿。无奈之下,吴某将王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吴某委托王某介绍出国务工,双方形成委托合同法律关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受托人应按委托人指示处理委托事务。本案中,王某收取费用后未能促成吴某与境外用工方建立合法用工关系,已构成根本违约,依法应承担退还全部费用的违约责任。最终,法院一审判决王某限期返还吴某13000元。双方均未上诉,现已执行完毕。
“天上不会掉馅饼,所谓‘包机票、包签证、高薪轻松’的承诺,很可能是诱饵。”承办法官提醒,出国务工务必通过商务部批准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办理,签订正规合同,核实外方雇主资质。切勿轻信个人或非正规机构的“内部渠道”,更不要向个人账户支付大额费用。一旦发现遇骗,要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务工路远,法治护航。该院将继续关注涉外劳务纠纷,加大普法宣传和司法保护力度,让每一份辛勤付出都能得到应有回报。
2021年,吴某听闻出国务工收入可观,便找到自称有“海外渠道”的王某。王某向其承诺,交钱就能安排国外高薪工作,还包办签证。吴某信以为真,当即支付5000元“出国押金”。后王某迟迟未能为吴某办理签证。次年2月,吴某满怀期待自行办理签证抵达迪拜,又按王某要求补交8000元“岗位预留金”。然而,当吴某兴冲冲赶到王某指定的“工作地点”时,却被工作人员当场泼了冷水:“我们不认识这个人,也不招工!”吴某不仅工作没着落,还倒贴了路费和介绍费。他多次联系王某要求退款,对方却以“已经安排了工作机会”为由百般推诿。无奈之下,吴某将王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吴某委托王某介绍出国务工,双方形成委托合同法律关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受托人应按委托人指示处理委托事务。本案中,王某收取费用后未能促成吴某与境外用工方建立合法用工关系,已构成根本违约,依法应承担退还全部费用的违约责任。最终,法院一审判决王某限期返还吴某13000元。双方均未上诉,现已执行完毕。
“天上不会掉馅饼,所谓‘包机票、包签证、高薪轻松’的承诺,很可能是诱饵。”承办法官提醒,出国务工务必通过商务部批准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办理,签订正规合同,核实外方雇主资质。切勿轻信个人或非正规机构的“内部渠道”,更不要向个人账户支付大额费用。一旦发现遇骗,要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务工路远,法治护航。该院将继续关注涉外劳务纠纷,加大普法宣传和司法保护力度,让每一份辛勤付出都能得到应有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