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水户:
您好!为严格落实城镇供水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规范供用水经营秩序,明确供水企业与用水户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保障广大用水户合法用水权益。现就供用水合同签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
根据《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随发改价格[2023]8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司规范化合同管理工作要求,现我司供水范围内所有用水户均须与我司签订供用水合同。对存在多类别混合用水且未实现分表计量的用水户,须与我司协商核定各类用水占比,纳入供用水合同条款统一约定,明确供水方与用水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后续水费核算、收取的合法依据。
二、办理对象及方式
办理对象:我司供水范围内用水户(含个人、单位、企业等全部用水主体)。其中存在未分表计量、多类别混合用水的用水户,需同步核定各类用水比例并纳入合同约定。
办理渠道:用水户可自主选择两种方式办理签约及用水比例核定手续,一是联系所属辖区水务网格员办理;二是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我司各水务营业网点现场办理。
咨询电话:0722-3327862、0722-3318118。
三、截止时间及逾期处理规定
本次供用水合同签订及多类别混合用水比例核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各用水户均须尽快完成供用水合同签订。多类别混合用水的用水户,若逾期未完成协商核定、未签订供用水合同,我司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不予认可其现有混合用水核定方式,自2026年9月1日起统一按照政府规定水价执行,由此产生的水费差额及额外费用,由用水户自行承担。
四、其他说明
供用水合同是明确双方供用水权利义务、规范水费计价、保障用水合法权益的有效法律凭证。请各位用水户高度重视,及时办理签约手续,切勿逾期延误。同时请相互转告、广泛周知,避免因未及时签约导致水费增加等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特此通知。
随州市水务集团城市供水有限公司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