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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招聘办理程序
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由人才交流中心为其提供人才招聘广告审批,代理招聘人才等项服务,具体办理程序是: 一、人才招聘广告审批。凡属市有关部门管理的非国有机关企事业单位或需要跨地区招聘人才及所有需要在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上刊播人才招聘广告的,应填写《人才招聘广告审批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印章,连同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验证,交复印件)报市人事局行政服务窗口审核批准,招聘单位据此可到新闻单位办理刊播手续。 二、代理招聘人才。所有招聘单位均可委托市人才开发交流中心代其招聘人才。招聘单位向市人才中心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验证,交复印件)和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待遇等有关材料,市人才交流中心根据招聘单位的要求,通过考试、面试、人才测评、考核等方法挑选合适的人选,推荐给招聘单位,由招聘单位根据需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