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往期报纸   
  文章搜索: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高技能人才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高技能人才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抓住技能培养、考核评价、岗位使用、竞赛选拔、技术交流、表彰激励、合理流动、社会保障等环节,进一步更新观念,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加快培养一大批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城镇技能劳动者比重达到55%以上,高级技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5%以上,技师、高级技师占8%以上,使我市高技能人才结构水平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格局。
    一、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努力探索科学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建立政府推动、企业主导、行业配合、学校参与、社会支持、个人努力、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逐步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培训事业,充分发挥各类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要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进一步深化职业院校教学改革,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技能岗位要求,制定教学和实训方案,确定和调整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扩大招收在职职工的规模和数量,采取多种方式与企业共同举办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班,为企业培养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加快随州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建设,以随州技师学院为龙头,整合资源,加快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步伐,力争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将随州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建设成全省一流、多功能、综合性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要特别注重发挥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各地、各部门要从强化企业法人的责任意识入手,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引导和推动企业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大力营造尊重技能人才、依靠技能人才、发掘技能人才、培养技能人才的大环境和大气候,以务实的行动和显著的成效,提升广大劳动者综合素质,丰富工人阶级先进性的时代内涵。要进一步总结推广各种先进经验,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使更多的企业不仅认识到“应该做”,而且懂得“怎样做”,把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作为企业自身发展的重要策略方针和“我要做”的自觉行动。
    要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校企联合是培养技能人才的一条有效途径。实现学校和企业的有机结合,共同建立培训基地,实行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互利双赢,既是行之有效的措施,也是许多企业和学校成功的经验。各地、各部门、各行业要加大对相关职业院校的指导,积极推动学校和企业采取各种可行的方式精诚合作,挂钩联手。
    二、以提升技能水平为重点,不断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要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的考核评价办法。始终把质量建设放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首位,要建立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做到培训有培训的质量约束,鉴定也有鉴定的质量管理。要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管理导向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对承担高技能人才培养任务的院校和机构,要有十分明确的质量要求和十分严格的考核程序。督促各有关方面以从严要求的质量意识和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要坚持技能人才考核重在操作技能、实践创新技能和工作业绩的原则,对掌握高超技能、作出突出贡献的骨干人才,在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时给予政策倾斜。要积极推进评价方式智能化、科学化、社会化、网络化,强化专家现场考评和面试答辩,让那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行家里手、具有绝活绝技的技术带头人、关键岗位的业务骨干、技术能手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
    要广泛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指导企业开展群众性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为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对在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奖励,在职称评定中给予倾斜。各中等职业(技工)学校要广泛开展在校生技能比武和各类竞赛活动,对学习成绩较好、技能水平优秀的学生,按一定比例申报高级工考评并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三、不断优化社会环境,制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激励政策
    要制订和落实激励政策。近年来,特别是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制订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政策措施,2007年,市委、市政府又制订出台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这个文件在贯彻落实省两办23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随州实际,注入了一些贴近随州实情的内容,下一步关键是如何贯彻落实好。要切实把这些政策落到实处,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快速成长的政策支撑。
    要为高技能人才成长提供制度保障。体制机制活,就会人才辈出;体制机制新,就会充满生机。因此必须改革创新,要按照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改革取向,积极探索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新思路、新方法。对高技能人才社会保险待遇,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做好高技能人才流动中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工作。有条件的企业,应为包括高技能人才在内的各类人才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和补充医疗保险。同时,在统一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政策时,适当向企业高技能人才倾斜。坚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继续开展“随州市技能大师”和“随州市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
    四、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完善高技能人才工作经费投入机制
    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高技能人才培养是最具经济和社会综合效益的生产性投入,各级财政要像投入经济开发项目一样,舍得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投入。随办发[2007]28号文件要求:“十一五”期间,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各级政府要确保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部分,应按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技工教育和高技能人才培养。从2008年起,逐步增加公办技工院校的财政预算。在重大工程项目、技术引进项目等项目投资中,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费要占一定比例,各地要认真加以落实。
    要落实企业经费投入。重点是做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与使用,企业要认真执行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并确保30%以上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定期对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自身没有培训能力以及没有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企业,依法对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按比例实行统筹,由劳动保障等部门统一组织培训。
    要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高技能人才培养要引入市场机制,走多元化办学之路。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参与兴办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鼓励金融机构,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职业学校、培训机构提供融资服务。鼓励社会各界、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为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捐赠和培训等综合性服务。
    (作者系市长助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 夏卫东
更多>>  随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高技能人才发展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4 版:理论】

随州日报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2007-2019 b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