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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洪山珍禽异兽岂容猎杀
高速巡警查获弓弩及管制刀具
作者:小林
6月4日上午,省高速巡警十八大队民警在随岳高速公路上,查获国家管制的一副弓弩以及一把管制刀具。 当日上午11时许,十八大队副大队长吴涛和民警吴琳在随岳高速公路165公里处,对宣传标语施工现场进行警戒时,发现一辆红色比亚迪轿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在指挥该车辆减速缓行过程中,民警注意到该车驾驶员神色慌张,十分可疑。民警遂指挥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中,民警从该车1名乘车人身后发现一副弓弩,并在车尾箱的备胎下搜出一把“开山刀”以及一套鄂H57728机动车号牌 (经查系该车号牌)。经询问驾驶员易某得知,其为京山本地人,是该车车主;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是为了躲避 “电子眼”,车上的弓弩和管制刀具是他与同车的3个朋友预备到大洪山打猎及防身用的。 经查,该弓弩与刀具,都是国家管制的危险物品,尤其是弓弩具有较大杀伤力。目前,省高速巡警十八大队已将此案移交地方公安机关,驾驶员易某因非法携带弓弩及管制刀具等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 (通讯员张发军 记者小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