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玉龙供水有限公司自2004年改制以来,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将抓好劳动保障、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经过几年的努力,用工日渐规范,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公司与员工间的劳动关系更加健康、和谐、稳定。
完善规章制度 规范监督管理
市玉龙供水公司是在市供水总公司的基础上改制而成立的一家股份制公司,改制后,虽然是全员接收,但体制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原来的一些用工管理制度已不能适应新企业发展的需要,因此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调整了《随州市玉龙供水有限公司用工管理制度》、《劳动管理实施细则》、《员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办法》等一系列劳动管理制度。从而完善了公司的用人机制、分配机制,为规范经营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和依据。
签订劳动合同 规范用工管理
公司改制前有员工569人,还招用了一些临时工,有的临时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致使在改制时引起了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改制后,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公司严格执行了国家劳动法律法规,除去自愿离职和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员工外,对408名员工实行了全员返聘,全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报劳动主管部门鉴证、备案,劳动合同的签订使公司用工管理更加规范。同时企业工会还代表员工与公司签订了集体合同,并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化解劳务矛盾纠纷,协调好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更好地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足额缴纳保险金 做到老有所养
公司在改制前,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虽然在按期缴纳,但都是以基本工资额(人均450元左右)为基数按比例缴纳的,缴费额较低,退休后拿到的基本养老金偏低。为提高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公司改制后严格按照社会保障政策的相关要求,以员工本人实际工资总额(人均1200元左右)为基数进行缴费,现在,员工最低缴费标准可达到980元,最高能达到1600元,在全市改制企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使在岗员工安心工作,激励他们更加爱岗敬业。考虑到已退休员工原来养老金偏低,公司每月给他们再发放退休生活补助。目前,公司92位离退休员工的养老金全部实行了社会化发放,并按政策及时做好为离退休员工调整养老金的工作,使他们老有所养。
提高福利待遇 丰富职工生活
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经济效益的不断增加,公司及时对员工工资进行了调整,改制三年来,员工工资保持连续增长,增幅达到35%。同时,公司做到每年定期对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组织符合条件的员工参加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的申报、考核,不断提高员工个人素质和业务水平。另外,公司严格按国家休假标准组织员工休息,每年还分期分批组织员工外出参观旅游一次,让员工既放松了身心,又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公司还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投资建立了职工活动中心,设置了乒乓球运动场、棋牌室、图书室、健身房,使职工业余文体活动丰富多彩。
通过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政策,企业与员工相处的更加和谐,员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也日渐增长。
(孙宝宏 聂秋霜 杨娟)
随州市玉龙供水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