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供电公司在2002年成立之初,明确提出“以人为本”的治企理念,从规范劳动关系着手,依法保障员工权益,尊重员工的劳动,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公司2006年被授予“湖北省和谐劳动关系优秀企业”,2006年至2008年连续三年被授予“湖北省劳动保障诚信单位”。2005年被全国总工会授予“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营造良好普法氛围
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以来,供电公司领导给予了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公司中层以上干部等152人次参加省公司的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专题培训;聘请省劳动厅专家到随举办了两场专题讲座,公司领导、各单位和相关部门共235人参加了学习;公司中心学习组组织专题学习讨论;由分管人力资源的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展开调研,摸清实际用工情况。
公司人力资源部召集各单位有关人员集中学习省公司文件精神,布置清查各类用工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任务,讨论规范用工的具体办法;把200份劳动合同法学习读本发放到包括供电所、生产工区等基层单位的管理人员手上,增强各级用工管理单位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开展这些活动,为公司贯彻劳动合同法营造了良好普法氛围。
构建完善制度体系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制度管人、流程管事、文化立企、业绩优先”的治企理念,组织修订出台了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内部退养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公司内部劳动用工管理;下发了《职工休假管理办法》,保障了员工休息的权利;下发了《鼓励员工岗位成才实施办法》,打通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成长的通道;完善了《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
依法保障职工权益
公司依法为全体员工建立了五项基本保险,构建了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通过成立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建立了医疗互助基金制度,大大增强了职工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响应国家电网公司提出的“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号召,公司2006年以来每年为员工购买了平安保险,发放和谐平安卡,两年来共获得意外死亡和大病救助等赔付资金10多万元。公司完善的社会保险机制,保障了员工合法权益,解除了员工后顾之忧,增强了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的能力。
人人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公司及时调查各单位现有用工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确保人人签订合同。认真贯彻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的流程和要求,充分保证员工的知情权和平等协商权。集体劳动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员工在发生劳动纠纷时,能及时得到工会的帮助。
随州供电公司2002年组建之初,办理农电工原工龄认定440人,补缴保险费440余万元;依法办理解除事实劳动关系575人,补偿791.5万余元,为1260名农电工建立五种保险,签订劳动合同。稳定农电工队伍,依法用工,保障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公司凡属涉及职工利益的大事交由职代会讨论、审议和通过,为企业和职工提供交流的渠道,公司形成了良好的民主决策机制。利用职代会这个平台,职工参与到民主管理中来,为企业建言建策。劳资双方在关键问题上互相协商,把不和谐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通过改善职工食堂条件,解决了基层站所职工用餐等实际困难,得到了广大员工的好评;通过举办公司“迎奥运”职工运动会,增设员工活动室等措施丰富了员工生活,增强了员工对企业的认同和归属感。
和谐是当今企业和社会发展的主旋律,和谐劳动关系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劳动合同法》,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谐供电企业,实现企业与员工双赢,为随州地方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做出更大贡献。 (赵发善 柳安平 武斌)
随州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