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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少年社会服务中心发布调查报告显示
逾八成未成年人使用过互联网
作者:如图书馆
新华社10月15日电 中国青少年社会服务中心等日前发布《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技术报告》。为了全面、准确掌握未成年人网络运用的基本情况,中国青少年社会服务中心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中心、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于2007年8月至11月在北京、上海、重庆等10个省份开展调查,调查对象为全国9-16岁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教师,共发放问卷7700份。 逾八成未成年人使用过互联网 报告显示,接受调查的未成年人使用过互联网的比例为85.6%,没有使用过的未成年人只占14.1%。 报告显示,城市未成年人上网比例明显高于乡镇,约占总数的九成,乡镇未成年人中上过网的近七成。高中生上网的比例大于初中生,其中高中生中上过网的占总数的88%,初中生中上过网的占总数的83.3%。 娱乐消遣是上网主要目的 报告显示,上网娱乐、消遣是未成年人的最主要目的,比例高达58.5%,比2006年45.05%的比例有较大增长。 值得注意的是选择“交友、沟通”的比例较2006年的17.89%有了明显下降,只有6%的未成年人选择。以学习求知、了解时事、完成作业为主要目的的比例超过了交友沟通,分别达到11.9%、10.3%和8.8%。说明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已经将互联网作为学习、求知的实用工具。 调查还发现在教育水平比较高的地区,如北京和上海,通过上网来完成作业的比例明显高于其他省份,分别达到了11.5%和22.4%。 一周至少上网一次者逾六成 报告显示,从未成年人的上网频度来看,绝大多数未成年人在一周左右的时间里至少会上一次网,占总人数的66.7%。每天都上网的人数占9.9%,达到总人数的一成。 报告显示,城市未成年人和乡镇未成年人都是“一周左右一次”上网的比例最多,但总体看前者上网频度高于后者。 家里是上网主要场所 报告显示,“家里”是未成年人上网的主要场所。平时主要在家里上网的未成年人占调查总数的71.9%。 报告显示,在网吧上网的比例由2006年的23.79%下降到今年的12.6%;平时主要在学校上网的由2006年的20.09%下降到今年的9.2%;平时上网选择去公共场所(如图书馆)的人比较少,约为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