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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土当的木材加工厂已关闭
  初访徐家土当
    接到读者叶林反映 “山沟里躲着个松木加工厂”的来信后,本报高度重视,我们两位年轻记者奉派去看究竟。
    12月4日,记者到府河找到了位于徐家土当村六组一小学的木材加工厂。
    该木材加工厂位于公路旁小山背后,比较隐蔽。加工厂用的是已废弃的小学校园,方圆一公里内没有住户。加工厂内,马达声响个不停,3名男子正在机器前紧张操作,一堆堆切割好的人造板原料先后被搬到一旁;院子的另一端,堆放着一批直径10公分左右待加工的松木,三四个男子在进行搬运。院子里粗细不等的木材被锯成一段一段的,有些木材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是新砍伐的。
    查处在进行
    随后,记者将上述情况反映到曾都区林业局和府河镇政府,引起了高度重视。
    12月7日,在查明廖佑贤收购加工松树原木的情况后,曾都区林业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对廖佑贤进行了林业行政处罚,没收廖佑贤违法收购的208根松树原木,罚款2000元,责成廖佑贤停止木材加工,关闭木材加工厂。
    府河镇委、镇政府对此事十分重视,要求镇林业站扎扎实实地做好相关工作。府河镇还向本报编辑部认真地通报了关闭木材加工厂、搞好封山育林的情况。
    据廖佑贤交代,他于2007年7月份开始在徐家土当村原小学开办木材加工厂,从事木材半成品加工。
    再访徐家土当
    12月12日,记者再次来到徐家土当,发现该加工厂确已停工。但木材加工机器设备依然摆放在院内,院内和院外草坪上堆放着一些木板半成品。廖佑贤告诉记者,等卖掉机械设备、处理完加工厂的事情后,另谋发展。见习记者 张清 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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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滥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收购林木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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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2 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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