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规”未实施“旧账”不能免
2008年度养路费须按规定缴纳
作者:林永俊)
国家即将实施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将取消公路养路费、运输管理费等。记者采访了解到,不少司机表示今年仍未缴纳这些费用是否不用缴纳了?16日,记者从市公路规费征收稽查处了解到,2008年度的养路费等须按规定缴纳。 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指出,将取消公路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等6项收费。 据了解,我市部分司机了解到上述情况后,没有续缴12月份的养路费等费用,认为这笔费用可以免交。 对此,市公路规费征收稽查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家有关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正在征求意见,征稽部门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有序地进行,今年12月份的养路费等不可能停止征收,即使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了“费改税”,仍将对2008年(含以前)的欠费依法进行追缴。 该负责人提醒广大司机,尽快缴纳2008年的各项欠费,不要心存侥幸心理,一旦被查获,不但要追缴本金,还要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收取滞纳金。 (见习记者 林永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