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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再次被押回看守所
新华社12月30日电 台北 地方法院于30日凌晨2时25分作出裁决,将前台湾当局领导人陈水扁羁押但不禁见。陈水扁时隔17日再次被收押。 台北地方法院29日14时开庭,审理陈水扁羁押案。合议庭经过12个多小时的庭讯、评议后认为,陈水扁涉嫌重罪,且有串证、灭证、逃亡之虞,裁定陈水扁当庭收押但不禁见。 陈水扁30日3时50分被押回到台北看守所。 在庭讯之初,陈水扁的律师曾声请审理法官回避,以阻止庭讯继续,但未能奏效。 此前,台北地方法院曾经两度裁决陈水扁无保释放,检方两次向台湾高院抗告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