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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酒吧火灾事故原因查明
新华社2月4日电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4日发出通报,要求深刻吸取福建长乐拉丁酒吧“1·31”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 2009年1月31日23时55分,位于福建省长乐市吴航街道郑和小区的拉丁酒吧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0平方米。截至2月4日,事故已造成15人死亡、24人受伤。经初步调查,火灾是由顾客在酒吧内违规燃放烟花引燃天花板的聚氨酯装饰材料所致。有关事故详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通报指出,该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一是室内装修未报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验收,非法投入使用;二是室内装修装饰违规采用聚氨酯泡沫等大量易燃有毒材料;三是安全出口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门向内开且宽度不够;四是室内电气线路乱拉乱接;五是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顾客违反规定在室内燃放烟花,酒吧管理人员未予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