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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应聘谨防五陷阱
  “试用期”满被辞退。某些企业以“试用期”为借口招用廉价劳动力。自行规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供吃供住每月发150元的工资,而绝大多数人在试用期满后,企业老板以“业务不熟、态度不好”等为借口被陆续辞退,或者采取延长劳动时间、增加劳动量等方式逼迫试用人员自动离开。随后,该店又会招用新的试用者,这样“试用”就只不过是个幌子,使用廉价劳动力才是目的。
    “高薪聘请”无高薪。有的企业以“高薪聘请”为诱饵,再采取扣发工资等手段侵害劳动者利益。某饭店在招聘启事上写着“高薪招聘服务员”,一时求职者争相应聘。可每到月底,饭店都以住宿费、伙食费、违纪罚款等诸多名目将“高薪”予以扣发,这样服务员真正拿到手的还不如一般饭店的“低薪”。
    收了“报名费”就逃。有些假冒招聘者贴出招聘启事,收取应聘人员的报名费、资料费、考试费、押金等各种名目的费用之后,就卷钱走人,以此为生财之道。如某用人单位在招聘处贴出启事:“请已报名的应聘者某月某日来此参加考试。”但参加应聘的报名者左盼右盼,就是没有得到回音,仔细一问用人单位,根本没有这回事。
    中介单位过河拆桥。有的职业介绍单位或个人,收取中介费后,把求职人员不负责的随便介绍一个地方,求职人员是否上岗就业无人问津。有的中介单位跟企业串通一气骗取中介费,中介单位将求职人员介绍到企业上班不到一周,就以各种理由辞退。
    挂羊头卖狗肉。有的企业招聘职位与实际工作名不符实。招聘时明明写着招聘打字员,实际却是卫生保洁兼打字员。
    笔者提醒外出找工作的人们,要有较高的警惕性,防止上当受骗。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要查看中介单位的营业执照等证件,不要到没有经营资质的中介机构去求职;另外,与用人单位要慎签合同;同时,注意安全,以免发生冲撞、斗殴,防偷防盗等。 (通讯员 黄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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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B1 版:生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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