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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残疾亲骨肉 狠心男子被拘留
曾都办理首例弃婴案
作者:徐斌
3月11日,因遗弃新生婴儿被公安机关拘留3天的曾都区新街镇一名男子被释放,将弃婴领回家抚养。据了解,这是曾都区办理的首例遗弃婴儿案。 2月26日22时许,曾都区安居派出所接到报警:镇教育小区门口有一个弃婴。接警后,值班人员迅速赶到现场,看到在寒风冷雨中,一个纸箱子装着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民警立即将婴儿送到安居卫生院救治,经医生检查,发现该男婴出生不久,且身患先天性残疾。根据婴儿的这些特征,民警到周边及市内各大医院进行调查,找到该婴儿的父母及其亲属,遂将其父及外公传唤询问。二人承认,因婴儿出生时患有残疾,怕日后无能力抚养而遗弃。民警即责令二人将婴儿抱回家抚养,并依法对婴儿的父亲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对其外公给予警告处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抚养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见习记者 徐斌 通讯员 严红宇 金宝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