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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店新规,更合乎民意
——探访我市各界对取消“12点退房”行规的反响
作者:对此进行了探访。

  “12点退房,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超过18点加收1天房费”,这条被宾馆饭店业执行了多年行规,在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最新公布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已经删去了,这意味着“12点退房”已不再成为行规。那么,目前我市各宾馆、酒店的退房时间是否有了新的调整,消费者是否已经享受到新规带来的便利?记者对此进行了探访。
  
  
  多年行规惯例 退出历史舞台
  
    近日,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最新公布的 《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2009年8月修订版)中,有一个讯息被人们所关注,那就是新规范中已明确删去了“12点退房,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超过18点加收1天房费”的规定。这个行规多年来一直被行业内称之为 “国际惯例”而被拒绝更改,却又一直被消费者指为宾馆饭店的霸王条款。所以,这条行规的删除,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一个好消息。
    曾在2002年,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制定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有条款规定:饭店客房收费以“间/夜”为计算单位(钟点房除外)。按客人住一“间/夜”,计收一天房费;次日12时以后、18时以前办理退房手续者,饭店可以加收半天房费;次日18时以后退房者,饭店可以加收一天房费。这一规定从实施以来,已经近9年了。
    然而,经过此次修订,该条款被删除后,取而代之的是,“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新增行业规范并没有规定 “退房时间”,而是把选择权留给了宾馆饭店自己。
  
  
  取消行业旧规市民纷纷欢迎
  
    以前12点退房的条款,让不少消费者感到不方便,很多旅客都曾经有过中午12点匆匆忙忙退房的经历,针对取消 “中午12点退房”这一行规,记者对一些市民及消费者进行了采访,大家对此都表示欢迎。
    9月10日上午10点,记者在烈山宾馆大厅遇到了从河南来的刘先生,他刚刚办好退房手续,听记者说起中午12点退房这一行规已经被取消后,他显得很高兴:“我是做生意的,经常在各地跑来跑去,说夸张点住宾馆比住家里的时间还多。几乎所有的宾馆酒店都规定中午12点前要退房,遇到有时候要坐下午的火车,中午吃饭和午休都十分地不便,如果退房时间可以延迟,那会给我带来很大的方便。”
    “走之前出门吃饭,还得拎着行李,我觉得下午两点退房比较合适。”市民周先生告诉记者,有一次他和女朋友去武汉,买的是下午6点多的火车票,可是因为住的宾馆得12点退房,不然要加钱,他只好和女朋友提着大包小包去吃饭,然后硬是在大街上逛了几个小时。
    市民魏女士表示,“既然宾馆做的是晚上的生意,就应该将退房时间延长下午2点或者3点,我觉得这样才是合理的。而且宾馆也有时间打扫房间,不会影响下面客人的入住。话又说回来,我们订房时都是按一天的时间来交钱,如果我下午或者晚上住进去,到第二天中午12点压根就不到24小时,凭什么要多收我的钱?我觉得这是侵犯了我们消费者的权益,早就应该纠正了。”
  
  
  多数酒店宾馆尚未有所行动
  
    9月11日,记者走访了我市随州宾馆、烈山宾馆、曾都宾馆等多家大型酒店宾馆,发现虽然行规更改,各大酒店却基本没动静,退房时间仍是以中午12点为准。他们均表示,12点退房是酒店宾馆业多年来约定俗成的,虽然新规进行了修改,但是他们短期内不会更改退房时间。
    一酒店工作人员表示,酒店做的是夜间生意,对消费者来说,休息时间是晚上,所以中午12点就应该退房。特别是在旺季,前面的客人不退房,后面的客人就没办法入住,所以“12点退房”的规定很有必要。
    不过大部分酒店也表示,对于住店客人的要求他们一直都是灵活处理,只要客人事先打招呼,并没有严格遵循12点退房的规定。随州宾馆前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按照规定退房时间为中午12点,但是如果客人有延时的需要,只要和总台联系,就可延长至下午1点,期间并不收额外的费用。
    而对小型旅店来说,新规的出台对他们影响甚微,因为他们从来都没有像大型酒店宾馆那样严格地执行12点退房的规定。花卉宾馆的工作人员说:“我们这些小旅店肯定不会向大宾馆一样那么死板,虽然客人订房时我们也会强调超过12点退房要加收费用,但是一般就算超过一两个小时我们也不会太去计较,毕竟做这个行业要把服务做好才能吸引更多的回头客。”
    对此,随州市五合律师事务所邱志坚律师认为,新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只是行业协会的指导性文件,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只要酒店提前告知消费者是否遵守 “12点退房规定”,双方达成了协议,就不会构成违法行为。
  
  
  相关部门建议酒店遵守新规
  
    9月11日上午,记者从市消费者协会和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获悉,两部门还未接到有关酒店退房时间方面的投诉。两部门均表示,取消12点退房的规定是方便消费者的好事,酒店宾馆应该遵守新规。
    市旅游局相关人员表示,近年来,酒店业中午12点退房规定一直是一个社会焦点问题,新行规把硬性规定改为软性建议,同时规定酒店应明确告知旅客住宿时间的结算方法,从行业管理角度来说,这是倡导酒店业提供人性化服务的一种举措。虽然新行规会对酒店利润带来一些影响,但是从长久发展的角度来看,酒店还是应该遵守新规。
    市消协秘书长李进军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行规对消费者而言当然是好事,但对酒店来说还存在争议,取消中午12点退房规定,意味着酒店清理房间的时间要紧促一些,客观上增加了工作强度。但另一方面,这一规定的取消却方便了消费者,对酒店招揽客人也有一定积极意义。因此,酒店应该遵守这一自律性行业行规。
    李进军说,取消12点退房是大势所趋,也是塑造随州良好的旅游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如今面对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各家酒店宾馆只有改善自己的服务质量,给客人提供更多便利,才能吸引更多的回头客。
  
    (本报记者 王 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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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15 版:焦点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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