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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防火委要求确保国庆消防安全
本报讯 9月22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转发省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关于确保国庆60周年期间消防安全的通告》,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督促火灾隐患整改,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喜庆、平安、祥和的节日。 通告要求,各单位要自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改火灾隐患,结合岗位特点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宾馆、饭店、商场等公共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严禁遮挡封闭安全出口,严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及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品,超员超时营业行为,拒不整改的消防部门应依法强制执行。 通告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及消防机构要加强监督执法,对违反通告规定者,公安机关及消防机构将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拘留、停工、停产停业等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应依法强制拘留5日,对指使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拘留15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