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往期报纸   
  文章搜索:
律师说法
  八、我能否以律师的名义从事律师业务
    问:去年,我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今年三月,领取了司法部颁发的《法律执业资格证》。现在我能否以律师名义参加诉讼或调解?从事律师业务还须经过什么程序?
    答:你不能以律师名义从事各种活动。你只有取得《律师执业证》后才能以律师名义从事执业活动。
    取得法律执业资格,欲从事律师职务人员,须按下列程序申请律师执业证:
    (一)须在律师事务所实习1年;(二)实习期满后由本人正式提出申领律师执业证申请;(三)律师事务所对申请者的品行和业务能力进行考试,向司法行政机关申报。
    解答人:湖北五合律师事务所 邱志坚律师
    邮箱:qiuzhijian020@126.com
    电话:13597827373
更多>>  随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律师说法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5 版:环球瞭望】

随州日报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2007-2019 b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