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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关于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提标扩面”的通告
为切实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和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市政府决定2009年下半年提高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标准,扩大住房保障的覆盖范围,具体通告如下: 一、提高补贴标准:低保家庭由现行4.45元/m2提高到4.95元/m2,低收入家庭由现行3元/m2提高到3.5元/m2。 二、扩大住房保障面积:将保障面积由现行的人均住房面积12m2提高到13m2。 三、申报条件: 1、具有本城、镇户口1年以上,并在本市生活; 2、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在324元以下(含低保家庭);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四、申报时间:截止到2009年11月20日。 2009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