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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利用可再生能源积极发展太阳能建筑
市建委副主任李艾武答记者问
作者:问
问:我们常说的可再生能源有哪些?太阳能的利用方式有哪些? 答: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太阳能的利用方式主要有:光伏(太阳能电池)发电系统,将太阳能直接转换为电能;太阳能聚热系统,利用太阳的热能产生电能;被动式太阳房;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取暖和制冷。 问: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有哪些重要意义? 答:一是可代替和少用资源有限、不可再生的化石能源。在建筑中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代替和少用一些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源道路,对减少我国化石能源的消费量和优化我国能源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可减少耗用化石能源所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可再生能源没有或很少有损害大气和生态环境的污染物排放,是与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清洁能源、绿色能源,在建筑中积极加以推广应用,可以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以及颗粒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量,对减轻我国的大气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发挥很大的作用。 三是可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和住宅的舒适度,并可使建筑造型新颖别致,增强“卖点”,体现“以人为本”的建筑理念。在建筑物上安装光伏幕墙,在住宅屋顶上安装太阳电池组件,可与建筑紧密结合,既能发电,又是建筑构件,不但节省能耗,而且清洁干净,使建筑物的科技会含量提高,增加 “卖点”。 问:什么是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 答: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第一位就是要和建筑一体化,当前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主要为太阳能屋顶、光伏幕墙等光电建筑一体化,其中屋顶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较为广泛。 目前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主要分为两种: 一种是太阳能独立发电系统建筑应用。太阳能电池板产生的直流电力通过逆变器转变为交流电,然后向用电负荷供电,同时多余的电量又通过控制器向蓄电池组充电。在无日照的情况下,通过逆变器由蓄电池向用电负荷供电,当蓄电池的电力不足时,自动切换到常规电力,由常规电力给用电器提供电能。整个系统全自动运行无需人工管理。 另外一种是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建筑应用。太阳能电池板产生的直流电力通过逆变器转变为交流电,经过蓄电池储能,接通并网逆变器,电能送上电网。效率更高,稳定性更好,经济性更优,有利于城市内推广应用。 问:目前我国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现状怎么样? 答:中国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发展环境日趋良好。在中国,1998年5月29日签署加入 《京都议定书》,2006年12月1日批准施行《可再生能源法》,2007年8月31日发布 《中国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2008年4月1日正式实施《节约能源法》,200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节能减排”、“节能省地”成为建筑行业点击率最高的词语之一。这一切都在向人们昭示:中国的房屋建设及其能源问题已成为中国社会的全局问题,太阳能建筑在中国的发展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目前,江苏、山东、河北、海南、云南等 省,北京、上海、深圳、大连等市 已经在新建12层以下居住建筑以 及办公建筑、学校、医院、宾馆等 公共建筑中开始强制推行太阳 能热水系统。 在中国太阳能与建筑一体 化技术已基本成熟的条件下,太 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是中国建筑 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政府 对二氧化碳减排国际义务的承 诺和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以及不 断加强的建筑节能全民意识和 日益成熟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促 进了建筑节能完整利益链与市 场化运行机制的形成,为建筑利 用太阳能提供了良好机遇。可以 肯定,未来的建筑市场将是节能 减排的市场,太阳能建筑将迎来 快速发展的春天。 问:国家财政对太阳能应用 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是什么?财 政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重点是太阳能光电建筑 一体化应用等,不与建筑结合利 用的光电利用形式不在此政策 扶持范围之内。 中央财政对示范工程予以 资金补助,2009年补助标准原则 上定为20元/瓦,具体标准将根据 与建筑结合程度、光电产品技术 先进程度等因素分类确定。以后 年度补助标准将根据产业发展 状况予以适当调整。 问: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太 阳能光电建筑应用项目应满足 哪些条件? 答:一是单项工程应用太阳 能光电产品装机容量应不小于 50KWP(千瓦能)。二是单晶硅光 电产品发电效率应超过16%,多 晶硅应超过14%,非晶硅应超过 6%。光电产品发电效率是指受光 照太阳能电池的最大输出电功 率与入射到该电池受光平面几 何面积上的全部光功率的百分 比。 问:如何申报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工程财政补助资金? 答:一是要求太阳能光电项目的业主单位或太阳能光电产品生产企业等单位在申请资金时,应提供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技术方案、太阳能光电产品生产企业与建筑项目等业主单位签署的中标协议等材料。 二是申请补助单位的申请材料经当地财政、建设部门审核后,报省级财政、建设部门,省级财政、建设部门于每年的4月30日、8月30日前联合上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三是示范项目及补助资金确定后,财政部将补助资金拨付省级财政部门。示范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将主要依托地方财政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