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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摩托车有了新标准
超重超速将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作者:徐王俊
明年1月1日起,推荐性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正式实施,“电摩新标”把超重超速的电动摩托车纳入机动车范畴。12月7日,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随城市场销售的大部分电动摩托车都已超标。 超重超速纳入机动车管理 新标准规定,重量40公斤、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称之为电动轻便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将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据了解,该标准涉及的只是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并非电动自行车(带脚踏板)。现行国家标准规定,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的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对于市场上超标的电动自行车,称为“不合格机动车”。 记者查阅资料了解到,该标准只是推荐性标准,而非强制性标准,而推荐性标准鼓励企业自愿实施。 超重是硬伤速度藏玄机 据了解,随城各类电动车年销售量达5000辆以上,目前不少于2万辆上路,且绝大部分电动摩托车的参数超出了标准。 某品牌电动车专卖店负责人说,电瓶占电动摩托车重量的一大部分,一个36伏的铅酸电池重量就有10多公斤,加上零部件,整车重量勉强达标。但市场上36伏的电动车逐渐淘汰,以48伏的为主,甚至还有72伏的,整车车重超出标准。 记者在时代广场一家品牌专卖店,试骑一辆电动摩托车发现,该车最高时速可达40公里。随后,记者查看了该款车的参数,参数上显示时速大于等于18公里。 该店负责人钟先生透露,电动摩托车时速是可以调的,厂家生产电动车时,在坐垫下安装了速度调节器,只要接上调节器,速度就可以慢下来,最高时速只有18公里。 超标电动自行车待整顿 据新规,电动摩托车被划入机动车管理范围,上路必须办理驾照、交强险、车辆上牌等手续;但“超标电动自行车”是否应作为机动车管理,车主是否需要考驾照、买交强险,有待国家相关部门出台具体规定。 一些市民表示,电动自行车是一种环保型出行工具,符合“两型”社会的要求,对电动自行车限速限重,是对市民安全出行的考虑,应该提倡。对于超标的“不合格机动车”,地方及相关部门要出台有关规定措施,加大整顿力度。 (本报记者 徐王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