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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过后随城禁放鞭炮
违者将处以100至500元处罚
作者:徐王俊
  3月1日起,我市城区恢复实行禁限鞭,市民们切莫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否则将会被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依《随州市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规定,我市东起汉丹铁路,西至氵厥水河,南起府河、迎宾大道,北至明珠路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限放区内,在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元宵节、国庆节、元旦全天以及农历正月初二至正月十四7时至23时,可以燃放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其他时间则禁止燃放。
    据随州消防支队初步统计,春节至元宵节期间,我市共发生17起火灾,其中有6起是由于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
    目前,我市已开始严格执行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市公安机关协同各有关部门和社区,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巡查,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处100-500元的罚款;对违规燃放的单位,处500元罚款。
  (本报记者 徐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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