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记市中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李伟业
作者:徐斌
李伟业出生在随县的一个偏远小山村,勤劳朴实的父母给他取名伟业,希望他能干出一番雄伟事业。在李伟业的心中,法官是他一生的选择,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就是他最伟大的事业。在近20年的法官生涯中,李伟业始终为这一目标而奋斗着。 1991年,李伟业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原随州市人民法院,到岗后的李伟业主动要求到偏远的吴山镇法庭锻炼。这一干就是3年,李伟业无怨无悔,被法院立为标杆。 1995年,李伟业调回原随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工作。刚调到民庭时,庭里将一件“骨头”案交李伟业审理:蔡某因租用土地与某居委会发生纠纷,该居委会自行将蔡某的机器设备转移封存。蔡某诉至法院,案件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在近五年的时间里,蔡某母亲一直上访,并和审判人员发生争执、冲突。李伟业接受该案后,每次接待蔡某母亲,都热情、礼貌,耐心地解释、劝说,平息了她的怨气,仅用两个月时间就将该案审结。 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在工作中,李伟业始终坚持不为钱所动,不为情所惑,不为权所迫。 李伟业的一个远房同宗兄弟与人合伙做生意,散伙结算时欠合伙人一笔钱,被告上法庭。原告所持欠据上的字迹是原告本人所写,被告只盖了印章。诉讼时被告早已更换了印章,因此出于侥幸,被告拒不承认印章是其所有,并托李伟业的父亲说情。李伟业劝说被告与原告和解无效,便设法调取被告与欠据同期在村里办理各种事务所盖印章送检,在得到肯定结论后依法判决被告败诉。从此,李伟业在亲友和族人中落下了 “六亲不认”的名声。 知识型、专家型法官是社会发展和司法进步的要求。参加工作19年来,李伟业坚持学习,及时掌握新近颁布的法律法规,吃透立法精神,不断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1997年,他考取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外语短训班,1998年,他考取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2007年,他被选拔参加了为期四个月的中美司法培训。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李伟业先后被市文明委、政法委授予“优秀人民卫士”称号,被省人事厅、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系统优秀法官”称号,被省高院评为先进教育培训工作者、全省首批“好法官”。 (本报记者 徐 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