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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已出租房东随意进
律师:此举侵害他人隐私权住宅权
  本报讯 记者包东流报道:“在没有预先告之的情况下,房东擅自拿钥匙进了我租住的房子。房屋既然已经出租,房东能随意进入吗?房东能私留钥匙吗?”日前,在青年路附近租房住的小陈向记者致电咨询此事。
    11月20日上午,小陈在租住的房子里睡觉时,敲门声响起。由于是周末,小陈想睡个懒觉,便没理会敲门的人。可是让小陈心惊的是,屋外的敲门声不一会就停了下来,随后响起了用钥匙开门的声音。小陈赶紧起床边穿衣服便大声喊:“是谁?”“是我,我是房东。”进门的人回应道,“打你电话关机,敲门也不开,我就自己进来了。”
    事后,房东向小陈连连致歉,表示房子里要牵根电线到户外,工人都找好了,但一时联系不上小陈,无奈之下就自己开门进来了。小陈心里泛起了嘀咕:“房子都租给我了,房东怎么还留着钥匙,而且还没经我同意就进屋了。”
    房东此举该不该?记者采访了法律界人士。他们均表示,对于房东持有租房钥匙是否违法,我国至今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对此界定,但是房东在没有经过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进入承租人的房屋内,是对他人隐私权和住宅权的严重侵害。律师建议,房东和房客在租房前,应签订详细的租房协议,对房东是否留钥匙进行协商,并在协议中体现,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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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2 版:本埠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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