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索债无果 非法拘禁他人
冲动之举换来拘役四个月
作者:包东流、
本报讯 记者包东流、通讯员晏贵先报道:多次上门索债无果,无奈之下,债权人抱走债务人的女儿。近日,这位债权人因非法拘禁他人被随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 家住四川省都江堰市的张某,在河南洛阳开餐馆期间,认识了经常来餐馆吃饭的石某。石某以帮忙找工作为由,先后让张某给了他2.5万元,石某收到钱后却将工作的事一拖再拖。今年1月,张某来到随州找到石某,石某称钱拿晚了,事情办不成。张某要求石某退钱,到了3月底,石某只退还了1800元,另出具1.6万元的欠条,此后石某失去联系。4月,张某再次来到石某的老家,要求石某还钱,但石某避而不见。一天中午,张某趁石某的父母不注意,将石某2岁多的女儿抱走,乘火车到外地,并电话告知石某其女儿已被抱走,要求石某汇钱1.6万元。石某汇钱后,张某将石某之女送回随州。石某随后报警,张某被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无视国家法律,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他人,且时间长达48小时,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张某为索取合法债务,在非法扣押他人期间未对被害人造成伤害,且归案后尚能认罪,故对张某从轻处罚,遂判处张某拘役4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