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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曾都区司法局法律服务五项承诺
  为了扎实推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曾都区司法局向社会各界作出司法行政建设五项承诺。
    一、法律服务有求必应。全区所有的法律服务机构将积极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认真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表国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律行为作出公证;随时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服务的需要,并竭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法律援助有难必帮。对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区法律援助中心将提供法律援助: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支付赡养费、抚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7、因工伤请求赔偿的;8、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
    三、法律咨询有问必答。认真开展“法律六进”即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活动,免费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咨询,普及法律常识,对一些需要其他相关部门处理的事项,负责沟通内部信息,实施内部联动,必要时,我们坚持上门服务。
    四、民间纠纷有纷必调。民间纠纷的当事人,可及时向其所在单位的调解委员会或调解员反映情况,调委会或调解员接报后必须及时认真地进行调处。对一些易激化的矛盾纠纷或群体事件,迅速向上级报告,区司法行政机关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五、来信来访有案必查。欢迎人民群众对区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和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反执业纪律、职业道德的问题随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是:3228728,或到区局举报,我们将根据当事人的举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规定,及时查处,做到举报一件查处一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我们真诚地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对违反“五项承诺”的,我们将严肃查处和整改,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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