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二十载不知婚姻无效
作者:包东流
本报讯 记者包东流通讯员文亮报道:“夫妻”共同生活了22年,因感情破裂闹离婚时,却发现他们的“婚姻”本来就是无效的。日前,随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这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 随县某镇居民向某与黄某属表兄妹关系。经亲友撮合,双方于1987年10月同居生活,并于1990年8月补领了结婚证。婚后,向某到武汉打工。2009年年底,向某回家过年时与黄某产生激烈矛盾。为此,向某诉至随县人民法院,要求与黄某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亲属关系,双方违反了《婚姻法》关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规定,两人从一开始就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据此,法院依法判决他们的婚姻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