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万元补贴城市低保户用电
作者:陈玉、
本报讯 见习记者陈玉、通讯员杨波报道:昨日,我市城市低保户电费补贴发放仪式在柏树巷社区举行,全市28575户城市低保户每户将领到54.12元电费补贴,补贴总额达154.65万元。 副市长夏卫东参加发放仪式。 据了解,我市城市低保户用电价格优惠采取 “先收后返”的方式,市供电公司将优惠电费拨付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财政局通过银行实行“一卡通”社会化发放。每户低保户每月享受50度优惠电量,全年优惠54.12元。 夏卫东说,对城市困难群体实施有效救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一直将保障困难及特殊群体基本生活需求作为关注重点。我市将城市低保标准从180元提高到220元,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发放3个月价格临时补贴,目前正在全市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这些措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祁利,以及市民政局、市经信委、市物价局有关领导参加发放仪式。10户低保居民现场领取了优惠电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