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小票莫乱丢 若需维权离不了
作者:陈琳
近日,市民王女士在城区某小型连锁超市购买了一袋蛋黄派,买回家拆开后,发现蛋黄派已过期长霉。王女士前来超市论理,却“无功而返”,原来王女士购买后丢弃了蛋黄派的收银小票,无凭无证。为此,王女士十分苦恼。 如今,消费者维权意识虽然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在购物时不索取相关凭证或者忽视保留收银小票,以致出现问题后消费者索赔无据这样的现象还很多。 因没有收银小票,超市否认王女士在此购买过蛋黄派,对王女士提出的退货、赔偿等要求置之不理。记者和王女士来到市工商局12315办公室咨询。随后,曾都区西城工商分局工作人员随同我们来到超市。由于没有小票,一时很难查阅当日购买蛋黄派相关凭证。超市人员依然否认王女士在此购买过商品,一时陷于僵局。最后,经工商部门与超市协商,退货处理此事。 工商部门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收银小票虽小,但索取和保管好很重要。顾客在商场购物,商场打出的小票就是顾客的消费凭证。如果所购买的产品有质量问题,在没有开发票的情况下,可以凭小票要求商场退货;因产品质量造成损失的可以作为要求赔偿的依据。因此,购物时要索取购物凭证,包括收银小票,并妥善保管。 此外,消费者在超市购物付款后,还应核对购买的商品与小票上的打印项目是否相符,防止商品的条形码与价格不符,以免花了冤枉钱。 (本报记者 陈琳) |